- 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- 【产品名称】感冒咳嗽颗粒
- 【规格】10g*6袋
- 【生产厂家】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1020496
-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2304000499
【商品名称】感冒咳嗽颗粒
【功效主治】清热解毒,止咳化痰。用于感冒发热,头痛,咳嗽。
【主要成分】金银花 枇杷叶 百部 桔梗 天花粉 桉油。
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一次 10g,一日 2~3 次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,舌苔薄白,脉浮或紧。
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,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或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(心悸(palpitation)指患者自觉心中悸动,甚至不能自主的一类症状。发生时,患者自觉心跳快而强,并伴有心前区不适感。属祖国医学“惊悸”和“怔仲”的范畴。 本病症可见于多种疾病过程中,多与失眠、健忘、眩晕、耳鸣等并存,凡各种原因引起心脏搏动频率、节律发生异常,均可导致心悸。)
5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,脾胃虚寒者慎用。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贮藏方法】密闭,防潮。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496
原批准文号
药品本位码 86902304000499
药品本位码备注
产品名称 感冒咳嗽颗粒
英文名称
商品名
生产单位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491号
规格 每袋重10g(相当于原药材8.2g)
剂型 颗粒剂
产品类别 中药
批准日期 2009-12-15
编号 川20100042
企业名称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 何伟
企业负责人 何伟
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(法人独资)
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491号
分类码 HbZb
生产范围 颗粒剂、合剂(口服液)、糖浆剂、酊剂、酒剂、片剂(含中药前处理提取)*
生产品种
发证日期 2011-01-01
有效期截止日 2015-12-31
省市 四川省
生产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491号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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