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- 【产品名称】布洛芬缓释片
- 【商品名/商标】
芬尼康
- 【规格】0.3g*10片
- 【生产厂家】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13193
- 【条形码】6911641001872
-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0978001880
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布洛芬缓释片
[成份]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.3克。辅料为:羟丙甲纤维素、硬脂酸镁、二氧化硅、滑石粉、乙基纤维素、聚山梨酯80。
[性状]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。
[适应症]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痛经、牙痛;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。
[规格] 0.3克
[用法用量] 口服。成人,一次1片,一日2次(早晚各一次)。
[不良反应]
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
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[禁忌]
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
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3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[注意事项]
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.必须整片吞服,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
3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
4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5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、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
6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
7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2.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13.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
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
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
3.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4.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
5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193
原批准文号
药品本位码 86900978001880
药品本位码备注
产品名称 布洛芬缓释片
英文名称 Ibuprofe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s
商品名
生产单位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
规格 0.3g
剂型 片剂
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
批准日期 2010-07-12
编号 渝20100037
企业名称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 李标
企业负责人 李标
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(公司)
注册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
分类码 HabZbCab
生产范围 粉针剂(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)、冻干粉针剂、小容量注射剂(含激素类、抗肿瘤药)、大容量注射剂、片剂(含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、激素类)、胶囊剂(含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)、软胶囊剂、滴丸剂(含外用)、颗粒剂、口服溶液剂、糖浆剂、酊剂、中药提取、流浸膏剂、原料药(利福昔明、那格列奈、双氯芬酸钾、辛伐他汀、盐酸伐昔洛韦、盐酸氟西汀、盐酸特比萘芬、盐酸托烷司琼、盐酸西布曲明、扎来普隆、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、氢溴酸西酞普兰、硫酸头孢匹罗)、麻醉药品(阿片酊、复方樟脑酊、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、盐酸吗啡缓释片、磷酸可待因缓释片)、精神药品(地西泮注射液、苯巴比妥片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(Ⅱ)、扎来普隆胶囊、扎来普隆原料药)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(盐酸麻黄碱注射液、盐酸麻黄碱片)、大容量注射剂*
生产品种
发证日期 2011-01-01
有效期截止日 2015-12-31
省市 重庆市
生产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*
adm0009于20120612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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