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- 【产品名称】咳特灵胶囊
- 【规格】24s
- 【生产厂家】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5021055
-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5195000029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咳特灵胶囊
汉语拼音:ketelingjiaonang
【成 份】小叶榕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辅料为淀粉、胶囊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;味微苦。
【适 应 症】止咳,祛痰,平喘。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。
【规 格】12粒*2板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粒,一日3次。
【禁 忌】孕妇禁用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5.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6.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、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封
【包 装】或每板装12粒。
【有 效 期】二年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55
原批准文号
药品本位码 86905195000029
药品本位码备注
产品名称 咳特灵胶囊
英文名称
商品名
生产单位 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 桂林市荔浦荔柳路247号
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.36g,马来酸氯苯那敏1.4mg
剂型 胶囊剂
产品类别 中药
批准日期 2010-08-18
编号 桂20110058
企业名称 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 罗茂生
企业负责人 罗茂生
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注册地址 桂林市荔浦荔柳路247号
分类码 HbZb
生产范围 片剂、合剂、丸剂(浓缩丸)、散剂、颗粒剂、糖浆剂、硬胶囊剂、口服溶液剂(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)*
生产品种
发证日期 2011-01-01
有效期截止日 2015-12-31
省市 广西省
生产地址 桂林市荔浦荔柳路247号*
adm0008 20120530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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