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【警示】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!
- 【产品名称】塞替派注射液
- 【规格】1ml:10mg
- 【主要成份】塞替派。
- 【性状】塞替派注射液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黏稠澄明液体。
-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
主要用于乳腺癌、卵巢癌、癌性体腔积液的腔内注射以及膀胱癌的局部灌注等,也可用于胃肠道肿瘤等。
- 【用法用量】静脉或肌肉注射(单一用药):一次10mg(0.2mg/kg)每日一次,连续5天后改为每周3次,一疗程总量300mg。胸腹腔或心包腔内注射:一次10~30mg,每周1~2次。膀胱腔内灌注:每次排空尿液后将导尿管插入膀胱内向腔内注入60mg,溶于生理盐水60ml,每周1~2次,10次为一疗程。动脉注射:每次10~20mg用法同静脉。
- 【不良反应】骨髓抑制是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毒性,多在用药后l~6周发生,停药后大多数可恢复。有些病例在疗程结束时开始下降,少数病例抑制时间较长。可有食欲减退、恶心及呕吐等胃肠反应。个别报道用此药后再接受手术麻醉时,用琥珀酰胆碱后出现呼吸暂停。少见过敏,个别有发热及皮疹。有少量报告有出血性膀胱炎,注射部位疼痛,头痛、头晕,闭经、影响精子形成。
- 【禁忌】对本品过敏者,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,严重骨髓抑制者禁用塞替派注射液。
- 【注意事项】1、妊娠初期的3个月应避免使用此药,因其有致突变或致畸胎作用,可增加胎儿死亡及先天性畸形。2、下列情况应慎用或减量使用:骨髓抑制、肝功能损害、感染、肾功能损害、肿瘤细胞浸润骨髓、有泌尿系结石史和痛风病史。3、用药期间每周都要定期检查外周血象,白细胞与血小板及肝、肾功能。停药后3周内应继续进行相应检查,已防止出现持续的严重骨髓抑制。4、肝肾功能较差时,塞替派注射液应用较低的剂量。5、在白血病、淋巴瘤病人中为防止尿酸性肾病或高尿酸血症,可给予大量补液(或)给予别嘌呤醇。6、尽量减少与其它烷化剂联合使用,或同时接受放疗。
- 【贮藏】遮光、密闭、在冷处保存。
- 【有效期】三年。
- 【生产厂家】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3020232
- 【生产地址】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正阳大街1166号
-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37310006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