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- 【产品名称】琥珀安神丸
- 【规格】9g*10丸
- 【生产厂家】赤峰天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5020257
- 【条形码】6925023210516
-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3868000857
【成 份】 地黄、当归、酸枣仁(炒)、人参、柏子仁(霜)、琥珀、五味子、麦冬、天冬、丹参、大枣(去核)、茯苓、远志,玄参、甘草(蜜炙)、南蛇藤果、桔梗、龙骨。辅料为蜂蜜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;味甘、微酸、辛。
【适 应 症】 育阴养血.、补心安神。用于心血不足,怔仲健志,心悸失眠,虚烦不安。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一次1丸,一日2次。
【禁 忌】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。
【作用类别】 本品为不寐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注意事项】 1、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、五灵脂、皂荚或其制剂;不宜喝茶或吃萝卜,以免影响药力。 2、本品宜餐后服。 3、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,或症状加重者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 4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5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6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7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 密闭、防潮。
【有 效 期】 5年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257
原批准文号
药品本位码 86903868000857
药品本位码备注
产品名称 琥珀安神丸
英文名称
商品名
生产单位 赤峰天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生产地址 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西水地村(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)
规格 每丸重9g
剂型 丸剂(大蜜丸)
产品类别 中药
批准日期 2010-04-26
编号 内20100040
分类码 Zb
备注
省市 内蒙古
企业名称 赤峰天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法定代表人 佘广宇
企业负责人 佘广宇
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
注册地址 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西水地村(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)
生产地址 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西水地村(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)*
生产范围 片剂、颗粒剂、丸剂(蜜丸、水丸、水蜜丸、浓缩丸)、散剂、硬胶囊剂(含中药前处理、提取)*
生产品种
发证日期 2011-01-01
有效期截止日 2015-12-31
adm0009于20120423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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