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- 【产品名称】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
- 【商品名/商标】
宜利妙
- 【规格】1.01g*4袋
- 【生产厂家】青岛格瑞药业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53008
-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4028000137
【成 份】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微黄色粉末,气芳香,味甜,微酸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适 应 症】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偏头痛。
【用法用量】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,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,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.5毫克。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:
年龄(岁) 体重(公斤) 一次用量(毫升) 次数
2-3 12-14 1.5-2.5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,可每隔
4-6 16-20 2.5-3 4-6小时再服一次,24小时内不超
7-9 22-26 3-4 过4次。
10-12 28-32 4-5
【不良反应】
1.不良反应较少,对胃无刺激性,不引起胃出血。
2.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,长期或一次大量用药会导致肝、肾功能异常。
【禁 忌】
1.乙醇中毒,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。
2.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3.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。
4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
5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6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封,在干燥处保存。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008
原批准文号
药品本位码 86904028000137
药品本位码备注
产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
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for Suspension
商品名 宜利妙
生产单位 青岛格瑞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南端
规格 1.01g:0.3g
剂型 干混悬剂
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
批准日期 2010-08-23
编号 鲁20100079
企业名称 青岛格瑞药业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 朱仁宽
企业负责人 朱仁宽
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(中外合资)
注册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南端
分类码 Hab
生产范围 生产地址和范围(修改完请检查最后结尾是否有"*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南端:乳膏剂、凝胶剂*
生产品种
发证日期 2011-01-01
有效期截止日 2015-12-31
省市 山东省
生产地址 生产地址和范围(修改完请检查最后结尾是否有"*",没有请手工加上)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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